【許全安】評論
第 31 條 政府應建立六歲以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對發展遲緩兒童,應按其需要 ,給予早期療育、醫療、就學及家庭支持方面之特殊照顧。
【謝佳芸】評論
1. 這題考的是幾歲"以下"進行早療所以是答案應為"6歲"以下2. 開始早療是2歲"開始":第 23 條身心障礙教育之實施,各級主管機關應依專業評估之結果,結合醫療相關 資源,對身心障礙學生進行有關復健、訓練治療。 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二歲開始。
【susan】評論
政府應建立六歲以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二歲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