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星星(黃雷夢)】評論
1.慣常性政治參與(1)意涵:合於法律與習慣之政治參與。(2)受刺激但依成本與效果預期(例如棄保效應)行事,優點為成本低、效果好。(3)選舉投票為民主國家公民最常使用,也最具影響力的一種政治參與途徑。其他慣常性政治參與方式為接觸政府官員與民意代表、請願等。2.非慣常性政治參與 (1)意涵:意旨人民透過反體制(習慣)、違法(但非暴力)的途徑進行政治參與活動,例如示威遊行、抗議、抵制、罷工等。(2)形成原因:對體制不信任→選舉能改變之事極為有限。(3)結果(a)依某種意識形態行動,因此效能感上升(即所謂的政治狂熱)。(b)依賴效果與社會條件有關→高挫折與依賴。(4)非慣常性政治參與特徵:(a)政治不滿目標明確。(b)針對特定議題。(c)要能持續所需的成本高。(5)非慣常性政治參與的最高行使-公民不服從(不服從法律):超過它就會上升至政治暴力層次。
【whappy501】評論
常性(白話經常發生)與非慣常性(不常發生)兩種 A投票與競選活動 前面 常性現在幾乎每一年都有選舉(B) 遊行示威 向行政機關申請通過 才能抗議 游行 後者非慣常性(C) 向政治領導者表達支持或抗議訊息前面 常性(D) 討論及批評政府作為前面 常性
【每分每秒都在創造,再創造】評論
非慣常性的政治參與:
【C17】評論
慣常性的政治參與,是指體制內、經常性的方式,例如:投票、表達自身意見、投書報章媒體、提案或連署公民投票等。非慣常性的政治參與,是指體制外,使用較直接的方式進行參與,通常是慣常性的政治參與得不到回應或產出才會採取的方式,例如:發動示威、遊行、抵制行為、暴動、政變等。(A)慣常性的政治參與(B)非慣常性的政治參與(C)慣常性的政治參與(D)慣常性的政治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