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B)首先應實施現場勘察、案情研判、提出偵查計畫,再探查現場是否有人受傷,救護傷患→第52點﹝1﹞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抵達現場後,應視現場狀況,探查是否有人受傷。受傷者不論為被害人或加害人,均應迅速予以救護或送醫,並視情形,作必要之保護或戒護。第四章 現場處理之偵查及勘察處置》第一節 救護傷患應有作為 §52》第二節 犯罪嫌疑人緝捕及通報 §55》第三節 現場封鎖及證物保全 §58》第四節 現場查訪及調查 §63》第五節 現場勘察採證 §68X(C)封鎖範圍以四道封鎖線為原則→封鎖範圍以三道封鎖線為原則,必要時得實施交通管制。O(A)現場為室內時,應注意犯罪嫌疑人進入和逃離現場之路線與方法X(D)初期封鎖之範圍宜窄不宜廣,待初步觀察後,視實際需要再行界定封鎖範圍→(三)初期封鎖之範圍宜廣,待初步勘察後,視實際需要再行界定封鎖範圍。第十八點﹝1﹞警察人員到達刑案現場後,宜先觀察全場,瞭解發生之事故,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現場為室內時,應注意犯罪嫌疑人進入和逃離現場之路線及方法。 (二)注意犯罪嫌疑人是否藏匿於現場或混雜於圍觀群眾中。 (三)注意在現場之所有人員是否與本案有關。 (四)注意現場跡證及其關係位置,並特別注意: 1.現場物件之異常狀況。 2.門、窗、電燈、電視、音響等設備之原始狀況。 3.溫度、氣味、顏色、聲音等易於消失之跡證。第十九點﹝1﹞警察人員實施刑案現場保全,應視案件情況及人員裝備,採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實施現場封鎖,非經現場指揮官同意,任何人不得進入。必要時派員於封鎖線外警戒。 (二)進入現場者,須著必要之防護裝備(如帽套、手套、鞋套等),以免破壞現場跡證。 (三)室外現場宜使用帳篷、雨棚或其他物品保全跡證,或為適當之記錄後,移至安全處所,以免跡證遭受自然力如風吹、雨淋、日曬等所破壞。第二十點﹝1﹞實施現場封鎖,應視現場環境及事實需要而定,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得使用現場封鎖帶、警戒繩索、標示牌、警示閃光燈或其他器材,以達成保全現場為原則。 (二)封鎖範圍以三道封鎖線為原則,必要時得實施交通管制。 (三)初期封鎖之範圍宜廣,待初步勘察後,視實際需要再行界定封鎖範圍。第二十一點﹝1﹞現場勘察人員抵達現場後,應注意現場封鎖範圍是否妥當,必要時應報告現場指揮官再予調整,以達成現場保全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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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鑑識手冊第16點警察人員到達刑案現場後,宜先觀察全場,瞭解發生之事故,並注意下列事項:一、現場為室內時,應注意犯罪嫌疑人進入和逃離現場之路線及方法(A)。 二、注意犯罪嫌疑人是否藏匿於現場或混雜於圍觀群眾中。三、注意在現場之所有人員是否與本案有關。 四、注意現場跡證及其關係位置,並特別注意:1.現場物件之異常狀況。2.門、窗、電燈、電視、音響等設備之原始狀況。 3.溫度、氣味、顏色、聲音等易於消失之跡證。 第18點警察人員實施刑案現場封鎖,得視現場環境及事實需要,採取下列措施:一、得使用現場封鎖帶、警戒繩索、標示牌、警示閃光燈或其他器材,以達成保全現場為原則。二、封鎖範圍以三道封鎖線為原則,必要時得實施交通管制(C)。三、初期封鎖之範圍宜廣,待初步勘察後,視實際需要再行界定封鎖範圍(D)。警察偵查犯罪手冊(B)第52點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抵達現場後,應視現場狀況,探查是否有人受傷。受傷者不論為被害人或加害人,均應迅速予以救護或送醫,並視情形,作必要之保護或戒護。(C)(D)第60點現場封鎖範圍及層數,應視現場環境及事實需要而定,初期封鎖之範圍應廣,待初步勘察後,視實際需要再行界定封鎖範圍。必要時,並得實施交通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