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有關損害賠償之範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僅填補所受損害,不填補所失利益
(B)僅填補所失利益,不填補所受損害
(C)既填補所受損害,亦填補所失利益
(D)依通常情形可得預期之利益,不在填補之範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19178
統計:A(612),B(66),C(4186),D(246),E(0)

用户評論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請問D是在問什麼 有法條解釋嗎??有預期利益的賠償嗎?

Chia】評論

(D)不確定是不是這項~請高人指點民法第216條規定:「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視為所失利益。」即新財產之取得,或原本應該增加之利益(如孳息),因損害事實之發生而受妨害或不能取得,屬於消極的損害(財產消極地不增加)。且法律為求明確,特別明示,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視為」所失利益。例如房屋已完工,可獲轉售之預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