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關於憲法第 81 條法官身分保障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法官身分保障,其目的在於保障法官之審判獨立
(B)憲法第 81條所指之法官,包含檢察官
(C)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受憲法第 81 條之保障
(D)法官非有懲戒事由,不得以法律予以減俸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6903
統計:A(11),B(709),C(40),D(58),E(0)

用户評論

【用戶】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地特四等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轉貼其他摩友的解答余沛璇 國三下 (2013/06/01 18:26):1人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00001&FLNO=81第 81 條 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 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用戶】airforce1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D怪怪的

【用戶】owen88995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法官俸給並非依法不得減少,法律可減少法官之俸給,而懲戒不得減俸,除非法律規定。應改為

【用戶】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地特四等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轉貼其他摩友的解答余沛璇 國三下 (2013/06/01 18:26):1人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00001&FLNO=81第 81 條 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 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用戶】owen88995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法官俸給並非依法不得減少,法律可減少法官之俸給,而懲戒不得減俸,除非法律規定。應改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