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持憑外國護照或無國籍旅行證件入國停留期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國外出生之未滿 20 歲子女,應持憑外國護照或無國籍旅行證件出國,不得申請居留或定居
(B)有事實足認有妨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者,得廢止其停留許可
(C)居留、定居之許可經撤銷或廢止,入出國及移民署為限令出國處分前,應召開審查會,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D)應於接到入出國及移民署限令出國通知後 10 日內出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8851
統計:A(1112),B(34),C(170),D(42),E(0)
用户評論
【黎明曙光】評論
無國籍人或無戶籍國民持外國護照或無國籍證件入國期間,依據第93條規定準用外國人,因此是“應”而不是“得”
【NIA-tw】評論
如果真的是準用外國人,那也不應該叫做定居,只能叫做永久居留,所以其實是有矛盾點的
【@@】評論
A)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國外出生之未滿 20 歲子女,應持憑外國護照或無國籍旅行證件出國,不得申請居留或定居 第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