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18.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有關中央、地方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的分工,下列哪些不正確?
(A)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對中高齡者、長期失業者等特定對象自願就業人員,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必要時,得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
(B)中央主管機關所屬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負責就業歧視之認定
(C)地方主管機關負責全國性資訊提供
(D)中央主管機關負責仲介本國人在國內工作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 。

參考答案

答案:B,C,D
難度:困難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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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lindaa3699】評論

<就業服務法>  第 6 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相關原住民就業服務事項。 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事項如下: 一、全國性國民就業政策、法令、計畫及方案之訂定。 二、全國性就業市場資訊之提供。(C) 三、就業服務作業基準之訂定。 四、全國就業服務業務之督導、協調及考核。 五、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之許可及管理。 六、辦理下列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許可、停業及廢止許可: (一)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二)仲介香港或澳門居民、大陸地區人民至臺灣地區工作。 (三)仲介本國人至臺灣地區以外之地區工作。 七、其他有關全國性之國民就業服務及促進就業事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掌理事項如下: 一、就業歧視之認定。(B) 二、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之管理及檢查。 三、仲介本國人在國內工作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許可、停業及廢止   許可。(D) 四、前項第六款及前款以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管理。 五、其他有關國民就業服務之配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