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默寫:10%1. 先帝不以臣卑鄙,(1),三顧臣於草廬之中,諮臣以當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許先帝以驅驰。後值傾覆,受任於(2),奉命於(3),爾來二十有一年矣!
【題組】1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18444
統計:A(315),B(104),C(113),D(77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殊障礙事故、公示送達

用户評論

【用戶】Tina Tu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77-20第二項:調解不成立後三十日內起訴者,當事人應繳之裁判費,得以其所繳調解之聲請費扣抵之。

【用戶】謝宜君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在哪條阿

【用戶】龜龜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民訴法第 77-20 條因財產權事件聲請調解,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未滿新臺幣十萬元者,免徵聲請費;十萬元以上,未滿一百萬元者,徵收一千元;一百萬元以上,未滿五百萬元者,徵收二千元;五百萬元以上,未滿一千萬元者,徵收三千元;一千萬元以上者,徵收五千元。非因財產權而聲請調解者,免徵聲請費。調解不成立後三十日內起訴者,當事人應繳之裁判費,得以其所繳調解之聲請費扣抵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