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1. 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十四條規定「個別智力測驗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7以上」。2. 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具體資料。鑑輔會
【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第 3 條本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所稱智能障礙,指個人之智能發展較同年齡者明顯遲緩,且在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表現上有嚴重困難者;其鑑定標準如下:一、心智功能明顯低下或個別智力測驗結果未達平均數負二個標準差。二、學生在自我照顧、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學科學習等表現上較同年齡者有顯著困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