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溫泉法規定,在原住民族地區徵收之溫泉取用費,應提撥納入行政院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比例為何?
(A)至少五分之三
(B)至少四分之一
(C)至少三分之一
(D)至少二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386
統計:A(46),B(43),C(479),D(37),E(0)

用户評論

【用戶】林孟翎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 十一 條  為保育及永續利用溫泉,除依水利法或礦業法收取相關費用外,主管機關應向溫泉取供事業或個人徵收溫泉取用費;其徵收方式、範圍、費率及使用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溫泉取用費,除支付管理費用外,應專供溫泉資源保育、管理、國際交流及溫泉區公共設施之相關用途使用,不得挪為他用。但位於原住民族地區內所徵收溫泉取用費,應提撥至少三分之一納入行政院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作為原住民族發展經濟及文化產業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