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1、緊急件:隨到隨辦。 2、最速件:一日。 3、速 件:三日。 4、普通件:六日。 5、限期公文:來文機關要求、監察院調查、糾正案件及其他訂有限 辦日期之案件,依各該案件所訂期限辦理。
【Angi Lin】評論
最速件(紅):1日速件(藍):3日普通件(白):6日黃色卷宗:密件。
【105年終於上岸】評論
(一)各類公文之處理時限:1、最速件:1日。2、速件:3日。3、普通件:6日。(二)計算各類公文處理時限時,皆扣除假日,其計算標準:1、收文:收文之次日起至發文之日止(或至案件辦結承辦人簽收之日)。2、創稿:創稿以公文(函稿)辦稿取號之日起至發文之日止。3、簽呈:簽呈以簽辦取號之日起至辦結承辦人簽收之日止。(三)公文在每一處理階段所能使用的時間:1、最速件應隨到隨辦。2、速件0.5日。3、普通件1日。公文在每一處理階段所能使用的時間計算係以簽收後的下一個時段開始起算,並以每日0時及中午12時為起算時點。本系統會自動提醒該階段承辦人員,已超過處理時限的公文件數及文號。
【PEGI WU】評論
最快到最慢: 緊急、最速、速、普通=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