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刑法第 126 條規定「有管收、解送或拘禁人犯職務之公務員,對於人犯施以凌虐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下列公務員何者不會成為本罪之行為主體?
(A)法警
(B)看守所人員
(C)法官
(D)司法警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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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本罪行為主體:有管收、解送、拘禁人犯職務...

whappy501】評論

(C) 法官:負責審判被告是否有罪 ...

加油瑄瑄】評論

刑法第126條規定「有管收、解送或拘禁人犯職務之公務員,對於人犯施以凌虐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下列公務員何者不會成為本罪之行為主體?C(A)法警-〉O,是有管收、解送或拘禁人犯職務之公務員(B)看守所人員-〉O,是有管收、解送或拘禁人犯職務之公務員(C)法官-〉X,職權只有審判(D)司法警察-〉O,是有管收、解送或拘禁人犯職務之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