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梅仁在家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 事實知識:學生學習科目或解決問題必須知道的基本知識元素,包含各種獨立的片段事實性知識。例如:地圖上的等高線、綠島在台灣的東南方、溫室效應等(B) 概念知識:由許多基本知識元素構成結構較大且具功能性的概念知識,包括分類和類別知識、原理和通則知識、理論/模式/結構知識。簡單來說,有結構性、系統性、有原理法則、定理的都是概念知識。例如:台灣的地形種類、中國的朝代演進、生物的遺傳法則、各種哲學主義等(C) 程序知識:指知道如何做某事的知識,通常是一系列或有步驟的流程,以及決定何時運用不同程序的規準。包括:1.特定學科的技能和演算知識。2.特定學科的技術和方法知識。3.運用規準的知識。簡單來說,就是知道怎麼行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