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美國國會於 2020 年通過「臺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案」(簡稱「臺北法案」),由時任總統的川普(Donald John Trump)簽署後生效。關於美國國會與我國立法院皆具有的職權描述,下列何者正確?
(A)皆可提出及審理總統彈劾案
(B)皆有部分行政部門人事同意權
(C)皆有法令牴觸憲法的違憲審查權
(D)皆有行政機關決算的審查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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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沉澱過後繼續努力】評論

美國-總統制 1.美國總統任期4年得連選...

陳麗玲】評論

(D)立法院審查預算監察院審查決★...

whappy501】評論

(B) 皆有部分行政部門人事同意權 ...

只有香如故】評論

(A) 皆可提出及審理總統彈劾案(我國)審理總統彈劾案之機關為司法院(B) 皆有部分行政部門人事同意權美國總統任命部分重要官員須經國會同意(C) 皆有法令牴觸憲法的違憲審查權(我國)司法院才有違憲審查權(D) 皆有行政機關決算的審查權美國負責審查決算之機關為審計總局,為國會幕僚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