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依大法官會議的解釋,我國的中央民意代表機構原有 3 個,但經過 7 次修憲後,我國的中央民意代表機構剩下那一個?
(A)省議會
(B)國民大會
(C)監察院
(D)立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323
統計:A(131),B(219),C(36),D(5395),E(0)

用户評論

招牌肉蛋吐司】評論

原有3個: 國民大會與立、監兩院這三個中央民意機構。

龍凌】評論

請問,原本的三個中央民意代表機構為:1.國民大會 2.立法院 3.監察院 ,國民大會已遭廢除,那監察院呢? 為什麼目前只剩一個中央民意代表機構呢? 請求不吝賜教,謝謝。

ho】評論

監察院之監察委員原為選舉產生,職權及監委產生方式如下(憲法90條&91條),所以修憲前是中央民意代表機構,後來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監委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所以現在不算是民意代表機構囉! 中華民國憲法第 90 條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中華民國憲法第 91 條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由各省市議會,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之。其名額分配,依左列之規定:一  每省五人。二  每直轄市二人。三  蒙古各盟旗共八人。四  西藏八人。五  僑居國外之國民八人。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7 條  修正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