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稱不動產役權者,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下列關於不動產役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不動產役權因時效而取得者,以繼續並表見者為限
(B)不動產役權不得由需役不動產分離而為讓與,或為其他權利之標的物
(C)不動產役權,不得就自己之不動產設定之
(D)不動產役權人因行使權利而為設置者,有維持其設置之義務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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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黃星星112初等一般行政錄】評論

以下條文皆出自民法(A)§852不動產役權因時效而取得者,以繼續並表見者為限。(B)§853不動產役權不得由需役不動產分離而為讓與,或為其他權利之標的物。(C)§859-4不動產役權,亦得就自己之不動產設定之。(D)§855不動產役權人因行使權.....看完整詳解

羅伊國考加油(蝦皮:公職國】評論

補充:由於成立不動產役權關係屬於物權行為,須書面約定經登記才會發生效力,所以需役和供役不動產的所有權人必須簽訂不動產役權設定契約書,明訂雙方的權利義務,向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役權設定登記

萬晉宏】評論

(C) 不動產役權,得就自己之不動產設定之(不論是自己或他人之不動產均得設定之)

海芋(逼自己自律)】評論

稱不動產役權者,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下列關於不動產役權之敘述,何者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