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葳葳】評論
教育會法 第三條教育會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教育會之目的事業,應受教育部或各直轄市、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指導、監督。
【曾顯智】評論
教育會在中央是內政部
【Carol Lin】評論
緣起:民國三十五年三月,游彌堅、徐慶鐘及周延壽等諸位先生,因鑑於教育會組織的重要,尤其當時本省剛光復不久,一切教育措施均需從頭做起,自應團結全省教育界人士協助進行,經聯名發起籌組台灣省教育會,獲得政府及全省教育界之熱烈支持,旋即設立籌備委員會,進行籌組工作。http://www.tpea.org.tw/tpea/index_5/5_1.php
【Ann】評論
「台灣省教育會」網址: http://www.tpea.org.tw/本會以研究教育、協助發展教育及增進教育人員福利為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