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文菁】評論
依憲法第171第1項與172條的規範可以得到:憲法法律命令的位階關係另外,法律與命令的名稱,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條第3條的規定:1: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通則2:命令依其性質可以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
【Zoey Hsu】評論
第 171 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第 172 條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