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分別共有土地,部分共有人就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者,於辦理共有物分割登記時,如有下列何種情形,該抵押權轉載於分割後各宗土地之上?
(A)抵押權人同意分割
(B)抵押權人不同意分割
(C)抵押權人已參加共有物分割訴訟
(D)抵押權人經共有人告知訴訟而未參加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邱懷平】評論

分別共有土地,部分共有人就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者,於辦理共有物分割登記時,該抵押權按原應有部分轉載於分割後各宗土地之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該抵押權僅轉載於原設定人分割後取得之土地上:一、抵押權人同意分割。二、抵押權人已參加共有物分割訴訟。三、抵押權人經共有人告知訴訟而未參加。

王貞節】評論

土地登記規則規 第107條

】評論

也就是說如果抵押權人不同意分割,後經裁判分割後原應有部分設有抵押權之土地,重新分割分配給各共有人,造成每個共有人所分得的土地有原來設有抵押權之部分土地,所以才有題目上所述(抵押權轉載於分割後各宗土地之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