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lina】評論
土地法第四章 公有土地第 26 條各級政府機關需用公有土地時,應商同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層請行政院核准撥用。
【Michelle.kuo1】評論
土地法26各級政府機關需用公有土地時,應商同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層請行政院核准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