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就業服務法,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下列那一類工作,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始得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
(A)海洋漁撈工作
(B)商船、工作船之船員
(C)運動教練及運動員
(D)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教師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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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2357】評論

就業服務法§47Ⅰ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前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之工作,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始得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並應於招募時,將招募全部內容通知其事業單位之工會或勞工,並於外國人預定工作之場所公告之。就業服務法§46Ⅰ雇主聘僱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之工作,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下列各款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