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下列何種情況發生時,得由勞資爭議當事人一方向主管機關申請交付仲裁?
(A)自來水事業發生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而雙方未能約定必要服務條款者
(B)警察和消防隊員發生調整事項勞資爭議
(C)因勞工參與或支持爭議行為,而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所生之勞資爭議
(D)影響公眾生活及利益情節重大之權利事項勞資爭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3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qx2357】評論

(A)勞資爭議處理法§25Ⅱ勞資爭議當事人之一方為第五十四條第二項之勞工者,其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任一方得向直轄市或縣(市)申請交付仲裁;其屬同條(第五十四條)第三項事業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而雙方未能約定必要服務條款者,任一方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交付仲裁。勞資爭議處理法§54Ⅲ下列影響大眾生命安全、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之事業,勞資雙方應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始得宣告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