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ny chou(已上】評論
民法第 709-4 條標會由會首主持,依約定之期日及方法為之。其場所由會首決定並應先期通知會員。(A)會首因故不能主持標會時,由會首指定或到場會員推選之會員主持之。第 709-5 條首期合會金不經投標,由會首取得,其餘各期由得標會員取得。(B)第 709-6 條每期標會,每一會員僅得出標一次,以出標金額最高者為得標。最高金額相同者,以抽籤定之。但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無人出標時,除另有約定外,以抽.....看完整詳解
【Ligi Chang】評論
關於合會中,會首之權利及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主持標會及通知會員開會民法第 709-4 條標會由會首主持,依約定之期日及方法為之。其場所由會首決定並應先期通知會員。會首因故不能主持標會時,由會首指定或到場會員推選之會員主持之。(B)首期合會金不經投標,由會首取得第 709-6 條每期標會,每一會員僅得出標一次,以出標金額最高者為得標。最高金額相同者,以抽籤定之。但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C)無人出標時,原則上由會首決定何人得標無人出標時,除另有約定外,以抽籤定其得標人。(D)代墊會款之義務第 709-7 條會員應於每期標會後三日內交付會款。會首應於前項期限內,代得標會員收取會款,連同自己之會款,於期滿之翌日前交...
【wj】評論
關於和會會首權利義務(A)主持標會及通知會員開會 第 709-4 條 1/ 標會由會首主持,依約定之期日及方法為之。其場所由會首決定並應先期通知會員。 2/ 會首因故不能主持標會時,由會首指定或到場會員推選之會員主持之。(B)首期合會金不經投標,由會首取得 第 709-5 條 首期合會金不經投標,由會首取得,其餘各期由得標會員取得。(C)無人出標時,原則上由會首決定何人得標 第 709-6 條 1/ 每期標會,每一會員僅得出標一次,以出標金額最高者為得標。最高金額相同者,以抽籤定 之。但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 2/ 無人出標時,除另有約定外,以抽籤定其得標人。 3/ 每一會份限得標一次。(D)代墊會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