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關於刑法規定緊急避難之成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須有緊急危難
(B) 須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C) 須於公務上無特別義務者
(D) 須對加害人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136
統計:A(17),B(38),C(718),D(337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民法和解

用户評論

MR邊際收益 MC邊際成本】評論

緊急避難是正對正  沒有加害人(正當防衛才有加害人)

飛雲覆月】評論

http://tw.myblog.yahoo.com/gayow-greenin/article?mid=849&prev=856&l=f&fid=35

Aimee Kung】評論

第 24 條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D) 須對加害人為之<---這應該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