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依據現行稅捐稽徵法之規定,法人、合夥或非法人團體解散清算時,清算人於分配賸餘財產前,應依法按稅捐受清償之順序,繳清稅捐。清算人違反前項規定者,其未清繳之稅捐應由下列何者負擔繳納義務?
(A)公司負責人或合夥組織之合夥人
(B)全體股東
(C)清算人
(D)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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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Moomin】評論

第十三條(清算人之納稅義務)法人、合夥或非法人團體解散清算時,清算人於分配剩餘財產前,應依法按稅捐受清償之順序,繳清稅捐。清算人違反前項規定者,應就未清繳之稅捐,負繳納義務。

考上了,謝謝阿對我共同科】評論

稅捐稽徵法第13條法人、合夥或非法人團體...

再接再厲】評論

稅捐稽徵法第13條法人、合夥或非法人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