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有關法治國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法治國原則已是具有完整清楚明確內容之概念
(B)人性尊嚴是法治國原則之主觀支柱
(C)基本權利保障是法治國原則之主觀支柱
(D)權力分立是法治國原則之客觀內涵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3125
統計:A(17),B(4),C(6),D(5),E(0)

用户評論

【用戶】煩鑰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在下認為:法治國沒有明文規定,但可從所有的條文,透過解釋、整理等來建構出法治國的基本原則。重要的法治國原則包含:1. 依法行政原則:可分為消極的依法行政及積極的依法行政 (1) 積極的依法行政是指,政府機關組織之職權以及涉及人民基本權利之事項應當有法律授權或法律依據,即所謂法律保留原則。 (2) 消極的依法行政是指一切行政權之行使均應受法律拘束,不得與法律牴觸,即法律優位原則。2. 權力分立原則:在法治國家中,國家權力應依據不同的作用加以區分,並在法律規定下,不同的國家權力應交由不同的國家機關行使。例如台灣將國家權力分成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權。3. 基本權之保障: 在法治國中,公民的基本權利應當...

【用戶】。。。。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為什麼d不能是主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