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a Yen】評論
應該是處室主任代表
【黃吟慈】評論
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第7條:「本會置委員十三人至二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校長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校長就A.處室(科)主任代表、普通班教師代表、B.特殊教育教師代表、D.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家長代表、教師會代表及家長會代表等遴聘之。委員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之。」以上A.B.C.是我自己標記和題目選像相對應的部分
【apple8120561】評論
不屬於又沒看到 不---眼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