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Win Cscc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誣告反坐規定是在大法官釋字551號解釋,毒品防制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栽贓誣陷或捏造證據誣告他人犯本條例之罪者,處以其所誣告之罪之刑」,未顧及行為人負擔刑事責任應以其行為本身之惡害程度予以非難評價之刑法原則,強調同害之原始報應刑思想,以所誣告罪名反坐,所採措置與欲達成目的及所需程度有失均衡毒品防制條例第16條不適用(己刪除)
【用戶】Karen Lai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考條號....這....= =
【用戶】吳柏緯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445是有關集遊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