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⑵大華公司 X6 年 1 月 1 日辦理資產重估價時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分錄。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90608
統計:A(114),B(18),C(750),D(28),E(0)

用户評論

【用戶】偌痕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第8條第二項面談輔佐人之資格以申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限。但配偶應接受訪談者,不得擔任之。

【用戶】Chang Tin W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幾乎每個法條都有幾親等的問題,有3、4還有8的,加上血親姻親,只能多做題目熟悉了

【用戶】韌性淡定勇氣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 8

【用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補充: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在臺灣地區停留者,其停留期間為三個月;必要時得延期一次,並自入國之翌日起,併計六個月為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提出證明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酌予再延長其停留期間及次數:一、懷胎七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後二個月未滿。二、罹患疾病住院或懷胎,出國有生命危險之虞。三、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    等內之姻親在臺灣地區患重病或受重傷而住院或死亡。四、遭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變。五、人身自由依法受拘束。依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延長停留期間,每次不得逾二個月;第三款規定之延長停留期間,自事由發生之日起不得逾二個月;第四款規定之延長停留期間,不得逾一個月;第五款規定之延長停留期間,依事實需要核給。前二項停留期間屆滿,除依規定許可居留或定居者外,應即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