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day】評論
教師法教師資格之取得分檢定及審定二種: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採檢定制: 專科以上學校之教師採審定制。 第五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資格之檢定分初檢及複檢二階段行之。 初檢合格者發給實習教師證書;複檢合格者發給教師證書 第 二 章 資格檢定與審定 第 4 條 教師資格之取得分檢定及審定二種: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採檢定制;專科以上學校之教師採審定制。
【謝小黑】評論
"學校教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