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王郁翔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依據《教師法》第13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統一訂定之。
【用戶】Goethe W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1122
【用戶】Mr.Flower (10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1+1+2+2=6,6年後改簽長期聘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