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行政訴訟被選定之當事人,非得全體之同意,不得為下列何種行為?
(A)認諾
(B)自認
(C)提出證據
(D)詰問證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08409
統計:A(1692),B(243),C(43),D(115),E(0)

用户評論

kpoig710】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33條被選定人非得全體之同意,不得為捨棄、認諾、撤回或和解。但訴訟標的對於多數有共同利益之各人非必須合一確定,經原選定人之同意,就其訴之一部為撤回或和解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