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學期間以「實際到校日數」計算
【YenWen】評論
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服務辦法第2條第一項所稱無法自行上下學,係指經專業評估後,認定因認知發展、行動能力、情緒與行為問題、健康或就學交通等原因,需由法定代理人或陪伴者陪同上下學者。前項專業評估應至少每年辦理一次。 →A第3條 學生經專業評估確認無法自行上下學者,由本局參酌學生實際需求、學校設施環境及年度預算等因素,提供交通車接送服務。但國民教育階段學生以居住於學區內或經本府鑑輔會安置於其他學區學校就讀者為限。 →B
【mouse v】評論
第 5 條交通費補助以學生為限,每人每日新臺幣四十五元,學期間以實際到校日數計算;寒暑假期間返校參與經報本局備查之學校活動者,其日數得計入補助日數。交通費補助相關事項,由本局另定之。第 6 條
【vanesa lin】評論
第 5 條交通費補助以學生為限,每人每日新臺幣四十五元,學期間以實際到校日數計算;寒暑假期間返校參與經報本局備查之學校活動者,其日數得計入補助日數。交通費補助相關事項,由本局另定之。第 6 條
【Dototay Sunsh】評論
根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服務辦法第2條 第一項所稱無法自行上下學,係指經專業評估後,認定因認知發展、行動能力、情緒與行為問題、健康或就學交通等原因,需由法定代理人或陪伴者陪同上下學者。前項專業評估應至少每年辦理一次。第5條:交通費補助每人每日新臺幣45元,以實際到校日數計算;寒暑假期間返校得計入補助日數。PS這個每個縣市不一樣第 6 條不予補助交通費:一、已搭乘其他免費上下學交通車。二、已領取交通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