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4以下何種廠商得為採購之分包廠商?
(A)被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不良廠商。
(B)屬政黨關係企業之廠商。
(C)提供該採購專案管理服務之廠商。
(D)負責人由該招標機關首長兼任之廠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19277
統計:A(1),B(136),C(21),D(2),E(0)

用户評論

Mefy】評論

依政府採購法第 38 條(政黨及其關係企業不得參與投標)政黨及與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前項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準用公司法有關關係企業之規定。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41 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所稱不得參與投標,不包括作為投標廠商之分包廠。

Alley Yu】評論

(C)細則38條:機關辦理採購,應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為分包廠商:五、提供專案管理服務之廠商,於該服務有關之採購。

小鼻 107鐵佐材管正取】評論

依據 工程企字第10700085530號 令https://web.moi.gov.tw/psu/news_content.aspx?id=294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41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所稱不得參與投標,不包括作為投標廠商之分包廠商。採購法41條現已刪除故政黨及其關係企業現不得為投標廠商亦不得為分包廠商此題現無答案,建議刪除或增添E選項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