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ie Bell】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dog75628】評論
提出→立法院審理→大法官
【郭晋安】評論
立法談合,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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