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下列有關「公告」的敘述,正確的選項是:
(A)公告登載時,要署機關首長職稱、姓名
(B)可用「主旨」一段完成者,不必勉強湊成2段、3段
(C)公告之結構,「主旨」、「依據」、「公告事項」3段,均須完備
(D)公告若張貼於機關公布欄時,不必蓋用機關印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91336
統計:A(103),B(1096),C(156),D(30),E(0)

用户評論

【用戶】邱佩玲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A不署機關首長職稱姓名C可用主旨一段完成者不必免強湊成二三段D必須蓋用機關印信於公告二字右側空白位置

【用戶】Chen Bear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公布方式:(一)張貼佈告欄:公告張貼於機關佈告欄時,必須蓋用機關印信。(二)公布在公報上:由於公報具有公文書性質,該公告仍須署機關首長職稱及姓名。(三)刊登在報紙上:刊登在報紙上的公告,為目前最常見者。公告登報時,得用較大字體簡明標示公告之目的,不署機關首長職稱及姓名。如需其他機關處理者,得另行檢送。(四)機關因業務需求,得將公文(公告)登載於電子公布欄,並得輔以電子郵遞告知,不另行文;登載電子公布欄之公文應註明登載期限,超過期限者,應自電子公布欄專區移除。

【用戶】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二)公布在公報上:由於公報具有公文書性質,該公告仍須署機關首長職稱及姓名。文書處理手冊104年核定本附錄6、公文作法舉例:  本例說明:一、張貼於機關公布欄之公告,須蓋用機關印信及署機關首長職銜、姓名。 二、登報用或登載於機關電子公布欄之公告,免蓋用機關印信、免署機關首長職銜、姓名。文書處理手冊104年核定本刊(登)載於政府公報、其他出版品或電子公布欄之公告,免蓋用印信、免署機關首長職銜、姓名。

【用戶】詹佳蓉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原來公告可以簡化成只用主旨就寫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