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民法第4條(以文字為準)
【yl】評論
甲向乙購買貨物一批,帳單上記載的金額為:新台幣伍萬陸仟捌佰柒拾(65870)元整,如法院無法決定當事人的原意時,甲應支付乙多少錢? 答案:C(A)65870 元 (B)65078 元 (C)56870 元 (D)56078 元 - 96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三等
【derek801204】評論
如果是文字 跟最低額 呢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優先順序:當事人→文字→最低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