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契約中使用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而二者有不符合時,該以何者為準?
(A)直接由法院自行決定
(B)應先由法院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
(C)直接就以文字為準
(D)直接就以號碼為準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7783
統計:A(17),B(2668),C(748),D(27),E(0)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民法第4條(以文字為準)

yl】評論

甲向乙購買貨物一批,帳單上記載的金額為:新台幣伍萬陸仟捌佰柒拾(65870)元整,如法院無法決定當事人的原意時,甲應支付乙多少錢? 答案:C(A)65870 元 (B)65078 元 (C)56870 元 (D)56078 元    - 96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三等

derek801204】評論

如果是文字 跟最低額 呢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優先順序:當事人→文字→最低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