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o】評論
甲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核發乙一筆補助款後,...
【立志成人的爛泥】評論
(A) 甲機關不必考量相關情事,皆...
【TINY】評論
(A)甲機關不必考量相關情事,皆得撤銷原處分,請求乙返還→甲機關必須保護受益人的權益,不可恣意撤銷原處分請求乙返還,且依行政程序法127條第3項規定行政機關應以書面行政處分確認返還範圍 (B)甲機關之上級機關無權撤銷原處分→行政程序法117條規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 (C)甲機關應於知悉該處分違法後 5 年內撤銷原處分,請求乙返還
【我要考上移民官!】評論
(A、B)第 117 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