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所謂不經公告程序,邀請 2 家以上廠商比價或僅邀請 1 家廠商議價之採購方式稱為:
(A)選擇性招標
(B)共同投標
(C)限制性招標
(D)統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陳芳逸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18 條採購之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及限制性招標。本法所稱公開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廠商投標。本法所稱選擇性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預先依一定資格條件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後,再行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本法所稱限制性招標,指不經公告程序,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或僅邀請一家廠商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