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立法院於2006年12月12日通過哪一法律的修正案,明令學生不應受任何體罰而遭致身心傷害?
(A)國民教育法
(B)教育基本法
(C)教師法
(D)特殊教育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47856
統計:A(458),B(9416),C(53),D(7),E(0)

用户評論

【用戶】郭詠銘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 8 條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之侵害。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第 15 條 教師專業自主權及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遭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當或違法之侵害時,政府應依法令提供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效及公平救濟之管道。立法院於 2006年 12月 12日通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182701 號令修正公布第 8、15 條條文

【用戶】Apple Li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名  稱 教育基本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11 月 09 日    第 8 條 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第二項霸凌行為防制機制、處理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用戶】黃麗錡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霸凌」已經納入教基法了(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