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儒儒(三榜達成)】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92 條本法所稱行政處分,...
【Sherry】評論
(B)劃設紅線→對物的一般處分(A) (C) (D)→事實行為 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提起訴願。
【ops】評論
我的理解,有錯請指證1.★★★★,...
【Maggie】評論
(A)拒絕開闢道路之請求,屬觀念通知,非行政處分,不得提起訴願。(C)調整收垃圾時間,屬事實行為,非行政處分,不得提起訴願。(D)違章建築拆除之執行,得依法聲明異議,若不服異議決定,直接提起行政訴訟。(對於執行命令提起的聲明異議等同訴願,故直接提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