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A 亮出開山刀擋住 B 去路,喝令 B 交出財物,B 未為任何抵抗即行交出口袋中之現款,請問 A 應成立何罪?
(A)加重搶奪罪
(B)恐嚇取財罪
(C)準強盜罪
(D)加重強盜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26012
統計:A(23),B(106),C(35),D(182),E(0)

用户評論

Zoë tee】評論

第330條

Robert Tang】評論

第330條(加重強盜罪)  犯強盜罪而有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阿凱】評論

我卡到630號釋字中對於強盜手段定義,感覺也是能說是可抗拒呢(比方說逃開抑或是反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