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eng Sandy】評論
鄭聖龍 高一下 (2015/06/19 04:31):28人 只有數案件,才會叫做相牽連。所以算看看案件數量就知道了案件 = 被告 X 犯罪事實驗證一下第7條說的相牽連案件1.一人犯數罪(1 X 數個犯罪事實=數案)2.數人共犯一罪(2 X 一個犯罪事實 = 數案) 數人共犯數罪(2 X 數個犯罪事實 = 數案)...依此類推,要嘛被告好幾個、不然就是犯罪事實好幾個所以相牽連,一定數案件。---至於單一性可以參考267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全部。感覺有點抽象,比較好懂的例子像是接續犯甲罵了乙10句,檢方起訴書只寫甲罵乙3句,法院仍可以審理另外7句因為同一個犯罪事實,裁判上一罪,只能處罰一次,不能加以分割因此起訴罵3句=起訴罵10句另外【...
【Ching】評論
為什麼不能選A?
【阿答力】評論
單一性:判斷起訴之效力是否及於其他的行為,若為單一案件,則為效力所及,如想像競合犯。同一性:主要目的在判別先後起訴者是否屬同一案件,若屬同一案件,則依一事不再理原則兩者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但一案(犯罪事實)不一定是一訴(法院審判),一案可能有數訴(因還可上訴),數案也不一定數訴,因相牽連案件可以合併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