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甲男、乙女於民國 103 年 7 月 18 日結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甲、乙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B)甲、乙之一方,如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得於結婚後 5 年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C)甲、乙如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者,得於結婚後 5 年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D)甲、乙之一方,如於結婚時不能人道而不能治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結婚已逾 1 年者,不得請求撤銷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58949
統計:A(584),B(6),C(4),D(15),E(0)
用户評論
【ChuMi Je】評論
(B)甲、乙之一方,如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得於結婚後 5 年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996條 得於常態回復後6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C)甲、乙如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者,得於結婚後 5 年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997 得於發現詐欺或脅迫終止後,也是六個月內...(D)甲、乙之一方,如於結婚時不能人道而不能治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結婚已逾 1 年者,不 得請求撤銷995 三年你都忍了,那就不得請求撤銷囉
【巴德】評論
(D)的不能人道者是指無法生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