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甲喪妻,有乙、丙二子。乙與丁女結婚後育有一子戊。甲因失智與乙共同生活中常造成家庭紛亂。某日吵鬧,戊持刀殺甲致甲於死,而受刑之宣告。 乙自責甚深,不久亦死亡。乙死亡,其繼承人為何?
(A)丁
(B)丁、丙
(C)丁、戊
(D)丁、丙、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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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要上榜】評論
甲比乙早死,甲對乙的遺產沒有繼承權(甲非乙的繼承人),是以戊殺甲不符合§1145第1款「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之失權事由,戊對於乙的遺產仍有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