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之規定,學校自行或委託辦理本服務時,每班學生以十五人為原則,不得超過幾人:
(A)三十人
(B)二十五人
(C)四十人
(D)四十五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00746
統計:A(320),B(805),C(22),D(1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兒童及少年福利措施、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資格

用户評論

Li Li】評論

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於民國 101 年 08 月 27 日廢止

黃 泰益】評論

依據「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之規定,每班學生15~25人

阿部6653】評論

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 ( 民國 101 年 08 月 27 日 廢止)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25757&KeyWordHL=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 民國 104 年 07 月 22 日 修正 )第 5 條提供本服務而招收兒童五人以上者,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但依法登記或立案之社會福利、公益、慈善或宗教團體提供免費之本服務者,不在此限。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班,應充分告知兒童之家長,儘量配合一般家長上班時間,並由家長決定自由參加,不得強迫。課後照顧班、課後照顧中心(以下簡稱課後照顧班、中心)每班兒童,以十五人為原則,至多不得超過二十五人。公立課後照顧班、中心,每班以招收...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依據「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之規定,學校自行或委託辦理本服務時,每班學生以十五人為原則,不得超過幾人:(A)三十人 (B)二十五人 (C)四十人 (D)四十五人修改成為依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之規定,學校自行或委託辦理本服務時,每班學生以十五人為原則,不得超過幾人:(A)三十人(B)二十五人(C)四十人(D)四十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