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依最高行政法院裁判見解,人民如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請求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遭拒,而欲循序提起行政訴訟以資救濟,應提起何種類型之行政訴訟?
(A)撤銷訴訟
(B)確認訴訟
(C)一般給付訴訟
(D)課予義務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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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最高行政法院100 年 11 月 17 日 100 年度裁字第 2740 號裁定核政府資訊公開法關於檔案或資訊提供之規範,係在滿足人民知的權利,使人民在法規規定之要件下,享有請求政府機關提供檔案或行政資訊之權利。政府機關就檔案或行政資訊之提供,均須依據相關規定為審查,而為准否提供之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換言之,人民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向政府機關請求檔案或行政資訊之提供,性質上係請求政府機關作成一准予提供之行政處分,而非僅請求政府機關作成一單純提供之事實行為,故政府機關就人民申請提供、更正或補充政府資訊所為之決定,不論准駁與否,均係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其性質為行政處分,故行政機關否准公開資訊之申請時,人民依該法第20 條所得提起行政救濟,乃循訴願、課予義務訴訟(D)途徑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