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對本已具有自殺決意之人,提供助力以協助其完成自殺行為,此稱之為:
(A)教唆自殺
(B)承諾自殺
(C)囑託自殺
(D)幫助自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28018
統計:A(29),B(11),C(25),D(838),E(0)

用户評論

azin0609】評論

刑法第275條第1項加工自殺罪所處罰的行為有4種:1. 教唆他人使之自殺:是指本來沒有自殺意思之人,經行為人的誘發使其萌生自殺之意並進而為自殺之行為。 2. 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是指他人已有自殺意思,行為人從旁給予物質、精神、動作或言語上之助力,以遂其自殺意願達成之行為。 3. 受被害人囑託而殺之:乃行為人受原有自殺意思之人直接囑託,進而對之實施殺害行為,囑託須出於被害人自由之意思決定,而以直接、主動、明確、真摯之表示。 4. 得被害人承諾而殺之:獲得被害人自由決定之同意下,進而加以殺害之行為;所謂承諾指被動地、明確而真摯之同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