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犯罪發生後,因一定法定期間之經過,未經提起公訴或自訴,刑罰追訴權即因而消滅之制度,稱之為:
(A)偵查時效
(B)刑罰權時效
(C)追訴權時效
(D)行刑權時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6102
統計:A(17),B(27),C(1282),D(8),E(0)

用户評論

Sophia】評論

刑法80~83

Robert Tang】評論

刑法第80條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評論

行刑權:40/30/15/7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但因保安處分先於刑罰執行者,自保安處分執行完畢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