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ily】評論
觀念分析學派英國教育哲學家 R. S. Peters 在他《倫理學與教育》一書中認為教育規準有三,為合價值性、合認知性、合自願性,是一種真善美的規準,分析如下:一、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教育一種價值傳遞與創造的活動,教育必須符合一切正面的價值活動才有意義,不能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教育活動內涵不管如何複雜分化,都應該是有價值的活動,就常識觀點而言,是有意義的、合理的、適切的;就價值論觀點而言,是內在的、非工具性的及普通性的價值,即所謂『善』的規準。。例:教導學生「偷竊能夠滿足個人慾望,所以偷竊是必要的行為」、「教學生吞鴨蛋比賽」上述教導內容較可能違反合價值性規準;教育的出發點必須是善良的,是助人向上、向善的...
【xin rong】評論
回6F以最佳解答的定義來看,我的理解是(B)選項應該是合自願性合自願性:尊重學習者的自由意志,要讓學習者願意學習,樂於學習(D)選項應該是合認知性合認知性:必須考慮學生的身心發展與知識的難易安排,也就是要顧及學生的認知發展結構與知識的結構,才能真正達到有效的教育。
【劉宇豐】評論
(A)、(D)選項是合認知性認知性:教的內容應為能被驗證的有系統材料,且必須考慮學生的認知發展(B)選項是合自願性自願性:讓學生有動機學習價值性:教學內容有價值、具有道德性from:自己的理解